星期一, 1月 23, 2006

公開場合

星期日,係由分開後首個同舊女友一同出席嘅公開場合,好多人都會好怕我同佢出現會好懢价,怕大家會面左左,但係事情並唔係大家咁樣諗,反而我地中有傾有講,仲比人誤會我地和好如初左,在此情清我地雖然係分開左,但私底下我同佢都有聯絡,並唔係大家諗到嘅咁樣,大家唔洗誤會,都係果句,唔知有無機會再一齊,當然仲想有咁嘅一日啦,如果唔得最低限度都可以做到好朋友....

4 則留言:

Dicky Chan 說...

唔....昨天,我想講,你做既野,原來,我都做過,咁,其實,有好有唔好。
因為就算好朋友而言,有d野係多左既,不過,慢慢來啦,我都明白有d野慣左,會好順手做既.....哈哈。

JACK 說...

同道中人...哈

匿名 說...

唔係個個人都可以再做朋友.,請珍惜.
frankie

ivan 說...

好勁喎..做到朋友~
因為我做唔到~
原因唔係分手得好難睇~
難就難在~我唔識用咩態度去面對~
因為唔可以用親密態度對待佢~
如果刻意唔親密~大家又會知~
好難...真係好難~呵呵~
所以最後都係斷續來往~